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简称CISG或公约)(1980)是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制定的,于198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我国于1986年12月11日交存核准书并提出了两项保留。它包含了合同法和买卖法的内容,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认可,是不同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国家之间特别是不同法系之间调和妥协的产物。
根本违约制度是公约中重要的制度之一,公约对根本违约制度已经做出明确、全面的界定。鉴于根本违约制度极具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各国在立法中都将其作为合同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但是国际立法和各国国内法都只对根本违约的认定做了抽象性的规定,并且由于该制度起源于英美判例法,因此在立法层面关于其认定不可能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就需要法官依据根本违约的构成要件以及合同法精神对具体案件进行自由裁量。因此,对根本违约的起源发展、认定标准及法律效果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从而指导立法和实践,意义重大。
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贸易一体化程度的加深,我国与国际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日益频繁,随之而来的国际贸易纷争也必然会增加,而我国《合同法》中对根本违约制度的具体规范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为《合同法》在实践中得到更好的操作与完善,有必要做深入的分析和考察。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根本违约的基本理论
1.根本违约的起源和发展
(1)根本违约的起源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李巍(2009年)在谈到公约救济措施时,认为#8220;公约把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义务、可以采取的违约救济作对称性的规定,这除了具有分类清晰、语义明确、便于掌握的特点外,更具有深刻的意味,他传达的信息是当事人双方的义务、权利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平衡,同等重要,既不是所谓的卖方取向,也不是所谓的买方取向,其价值取向是不偏不倚,同等相待#8221;。吴思颖(2011年)从国际商事合同法统一化批判的角度,对公约的经济效率和实用价值进行了论证和反思,认为#8220;国际商事合同法起草过程的结构将导致条约载有许多含糊和模棱两可的条文#8230;#8230;从 CISG 中随处可见这些实例#8221;,并且提出#8220;某个问题如果属于CISG调整范围,但CISG未明确给出答案,而又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国内法,那么PICC可以给出更好的答案,作为CISG的补充#8221;。
2.国外研究现状:彼得#183;施莱希特里姆(2006年)作为维也纳公约制定外交会议上德国代表团成员,在其专著中对公约的结构和基本框架和作了系统的介绍,对具体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比较分析,特别对于违约时双方可以获得的法律救济手段以及基本架构作了较为明确的阐述。对于公约解释,作者认为#8220;一般规则性的、作为一些单一的规则之基础的、表现出基本价值取向的一些基本原则还是存在的。这里首先值得一提的就是在履行合同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8221;,#8220;另外,可以作为基本原则的还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优先#8221;。作者认为的其他一般原则还应有:#8220;没有特别限定时的形式自由#8221;、#8220;经济补偿或返还不当获利#8221;、#8220;缄默不表示同意#8221;等。对于违约救济,作者认为#8220;在履约受阻的情况下,公约给予当事人四项基本的救济手段。此外还有给予买方的、在货物没有达到约定品质的情况下要求减价的权利#8221;,这四项基本救济手段包括:要求履行或者补救履行、中止履行义务的权利、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解除合同。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论文前期准备阶段(2022.1-2022.4)。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有:查阅文献、收集资料、筛选资料。通过以上这一系列的工作获得所有要研究的内容。
2.研究与探索阶段(2022.4-2022.5)。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有:开始撰写论文初稿,实现阶段性成果。在这一阶段,通过第一阶段所获得的研究资料进行分析处理,并开始着手撰写论文,实现阶段性成果。
3.结题阶段(2022.5-2022.6)。这一阶段的主要内容是修改和完善论文,完成答辩。在前两个阶段的基础上,从大量的研究资料中获得所需要的研究内容,反复修改和完善论文,得出研究成果,顺利完成答辩。
5. 参考文献
[1]李巍.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评释[M].法律出版社,2002.
[2]陈安.国际经济法学[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3]金健.国际商事合同履行法律问题比较研究[M].武汉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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