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经济的发展,在我国民事诉讼司法实践中,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绝大多数的程序权利都是为当事人设立的而关于第三人的权益保障显得很匮乏,所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确立实为必要。
因此 2012年8月31日,我国民事诉讼法通过第二次修正正式确立了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2015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进行了具体规定。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1.对国内有关该制度的主流观点及新观点进行论述,提出自己的观点从而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进行一个明确的定义。
2.比较国内台湾法国对于该制度立法的不同。
3.通过案例了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内1.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目的研究有纠错说和实体权利救济说两种观点。2.对于诉讼和裁判类型基本观点有形成诉讼说和混合诉讼说。
在国外,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研究主要以大陆法系为主,而大陆法中主要是法国、我国台湾地区这两者间有有所不同。法国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是为了突破裁判的既判力,我国台湾地区则是为了保障第三人的程序权。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文拟采用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对该制度进行研究。
通过对国内对于该制度的其他研究来寻找该制度的性质,含义。
通过对台湾法国国内的立法比较来寻找三者间的异同从而更好地完善该制度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5. 参考文献
论第三人撤销之诉--樊丽霞
第三人撤销制度研究--姚秋玲
我国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实践运用研究--郑金玉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