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分析开题报告

 2022-07-20 14:12:2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近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不动产所有权制度,是近现代民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对解决人口增长与土地面积有限的矛盾有着重大意义。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增长,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聚居密度增大,城市土地愈显寸土寸金,人地矛盾、人居矛盾也随之日益突显,从而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研究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及建议。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若干法律问题: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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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近现代民法上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早在十九世纪初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就已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所普遍确立。自1924年比利时率先制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别法后,澳大利亚、意大利、法国、奥地利、德国、英国、日本等纷纷制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特别法。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得到了高度发展。1965年,法国的《住宅分层所有权法》;2002年,日本最新修订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2007年,德国最新修订的《住宅所有权法》等,都对中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理论和实践的进步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作用。

2007年3月16日,我国通过的《物权法》第六章正式规定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正式承认了近现代民法上的这一重要制度,从而实现了与国际民事立法的接轨,这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在我国立法上的极大进步,同时体现了这一制度的基本理论在我国理论研究中的基本成熟,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然而,我国《物权法》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规定依然存在着很多不足,如其规定过于原则,过于简单,对实践中的许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关系难以有效调整。所以这一制度依然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月15日: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3月26日:完成论文初稿

2022年3月28日至4月8日:交于老师审阅并按照老师建议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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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 陈华彬,建筑物区分所有权[M] .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2] 王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成员权行使研究[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16.

[3] 杨立新,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运用[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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