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开题报告

 2022-08-02 10:37:46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信用是指依附在人之间、单位之间和商品交易之间形成的一种相互信任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由此可知,信用是一种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主体关系,其形成必然依赖于一定的生产和生活条件。随着商品交换的产生,个人信用的问题初步显现。近代至当代的一系列社会变革,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之间的生产关系与社会关系日趋紧密,而随之而来的信用问题越来越严重,这也催生了现代个人信用制度的诞生与发展。

“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美德是发自内心的,并不能代替法律与制度的强制约束。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发展时间较晚,改革开放之后,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原有的束缚经济发展的枷锁被解除,一些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政策相继出台,银行职能发生了转变。我国个人征信行业在此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个人信用制度也随之健全。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国务院信息办,原国家经贸委等十六个部委及国有商业银行人员成立了企业和个人征信专题工作小组,负责起草征信法规、提出建设征信体系总体方案等。同年九月开始,建设部、工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等相继开通与个人征信相关的数据库信息系统。目前,央行和各级地方政府已建立起相对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管理体系。

本课题从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的大背景出发,以个人信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为角度,综合金融经济相关领域的实际,运用金融学、经济学分析方法,并试图给出解决方案。当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在不断完善,但其内部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与西方国家更加成熟的个人信用制度相比仍有很多不足,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很有意义的研究角度。这正是选择本课题进行研究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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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本课题从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的大背景出发,以个人信用制度存在的问题为角度,综合金融经济相关领域的实际,运用金融学、经济学分析方法,并试图给出解决方案。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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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征信体系建立较晚,信用制度建设起步不久,已取得了较快的发展。自1985年我国发行第一张信用卡,到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我国第一家开展个人信用征信的专业公司,再到2003年明确中国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的职责,并于次年开始建立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征信系统,目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已初步建成。这一系列的长足发展历程激发了学者们研究我国征信体系的热情。

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我国起步较晚而又发展较快的个人征信制度尚存许多不足,众多学者聚焦这一问题,展开了一系列的研究与探讨,并试图从不同角度给出见解与对策。

首先,关于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姜川(2017)基于个人征信与个人消费信贷问题指出,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体系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和降低交易费用两个方面。他认为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可以有效降低借贷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程度,缓解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带来的不良影响,降低借贷双方交易费用。邓天江、张旭(2013)则从宏观经济等角度认为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拉动需求,刺激经济增长,扩大我国市场规模,间接增加就业,防范交易风险,方便消费者等诸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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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

1.2022年11月1日前——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1月29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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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吴晶妹,韩家平. 信用管理学[M].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131-135.

[2]张晶,梁斯,刘艳红. 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问题[J]. 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14):118-119.

[3]邓天江,张旭. 对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法律思考[J]. 中国律师,2013,(06):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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