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20年11月11日,中国迎来第12个双十一电商购物狂欢节,然而在狂欢前夕,2020年1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给中国电商平台敲响了一记非凡的钟声。近年来,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的平台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众多平台依托互联网崛起、发展,到目前而言已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局面,在互联网领域出现了很多新型竞争问题,其中垄断削弱竞争,损害效率,“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引起争议,因此传统的反垄断思路难以用来解决此类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反垄断指南》的出台,为平台经济反垄断问题提供了解决思路,对规范平台竞争的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所以,通过对平台经济内涵特点进行研究分析,对发展建设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思考与讨论,从而探讨平台经济的反垄断治理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不管是对平台提供者,对普通用户,对平台商家,以至于对中国经济,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平台经济的内涵、特点,出现的问题,解决对策,平台经济的垄断状况,反垄断法、反垄断措施,反垄断治理对平台经济的影响。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李凌提出了平台经济产生的本质,并且对平台企业的竞争优势进行了阐述:从表面上看,是互联网尤其是信息技术在产业边界促使产业融合的结果,但在本质上,平台经济诞生的前提,是互联网技术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价值链和产业链的运行规则,剔除了多余的中间环节,实现了价值链和产业链的分裂与再整合,重新划定了效率导向的“市场势能”。互联网时代平台企业的竞争优势不是来自于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而是来自于双边市场结构,双边市场存在着交叉网络外部性效应、价格杠杆效应、市场学习效应、全球资源配置效应。
周毅从全球平台经济发展状况的角度,阐述了平台经济的内涵并对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平台发展进行具体介绍,总结出平台经济发展的七个趋势性特征。分析发现,平台经济发展尚存在企业自治界限不明、难以监管、数据产权不清晰、平台垄断、法律缺位、国际协调力度不够等六大突出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应以积极态度促进平台经济发展,优化监管措施,为平台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条件。
肖尔朱丽叶B、艾特伍德查尔斯威廉等学者从就业分类和不安全劳动以及通过算法进行技术控制两个方面来解释平台工作风险的结果,研究平台经济的依赖性和不稳定性,基于对7个平台(Airbnb、TaskRabbit、Turo、Uber、Lyft、Postates和Favor)的112次深入访谈,发现平台之间和平台内的体验存在异质性。所以,在不同的平台上,工人的自主性和满意度是不充分的,这是因为在不同的平台上,工人的满意度是不充分的,工人在多大程度上依赖平台收入来支付基本费用,而不是为补充收入工作,这表明,平台在传统雇主身上搭便车。此外,平台是按照供应商的收入、工作条件以及他们产生满意员工的能力进行分级排序的,研究结果表明,需要一种新的平台分析方法,强调劳动力的多样性、与传统劳动力市场的联系以及工人的依赖性。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计划于十二月底前完成国内外已有文献的整理与总结;一月中旬完成数据的整理并进行相关分析;一月底撰写论文初稿,把握文章总体思路和框架。初稿完成后继续关注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及时更新文章内容,与此同时对文章细节进行打磨和加工,展开最后定稿的撰写工作。
5. 参考文献
[1] 李凌.平台经济发展与政府管制模式变革[J].经济学家,2015(07):27-34.
[2] 周毅.全球平台经济的发展、问题与建议[J].发展研究,2019(10):4-9.
[3] 吴韬.互联网行业反垄断案件中的相关市场界定,美国的经验与启示[J].电子知识产权,2011(5):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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