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表越权担保的判解研究开题报告

 2022-08-16 17:44:28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公司对外担保制度蕴含着公司生存权与发展权、公司善治、股权文化、契约精神与信托义务等公序良俗,为效力性规范。私法规范中的所有强制性规范皆为效力性规范。法定代表人越权签署的担保合同无效,除非由公司决议予以追认或善意相对人主张表见代表制度保护。

公司对外担保问题不仅涉及《公司法》还涉及与之相关的《担保法》以及《民法典》。但是现行规定皆存在诸多不足。《公司法》第 16 条未规定违反该条的行为的法律效果,而《公司法》中也没有其他的法条或司法解释对该问题进行完善,因此在处理相关案件时还需要适用其他相关规定。目前存在的各种观点虽然皆具有一定的优点,但也存在不可忽视的瑕疵。主张适用规范效力认定的方式对《公司法》第 16 条性质进行认定的观点忽视了《公司法》内外效力的区分。而主张越权代表的观点则未能清楚地解释《公司法》第16 条的本质,以及公司代表人对外担保行为代表权缺失的缘由,同时在成立表见代表的问题上也存在诸多争议(形式审查说,实质审查说等),这也从侧面论证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复杂性与理论价值。

除此之外,由于对越权担保效力认定的处理规则难以形成统一的标准,司法裁判对于相类似的案件的裁判结果出现了巨大的分歧。不同的法院做出了截然相反的有效与无效的认定。司法裁判的巨大分歧损害了法律的可预见性也降低了司法的公信力。因此希望能通过本文的研究对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件的处理提供些许启发。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

(二)选题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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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学界对于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的效力研究已历经了 25 载春秋。2005 年,立法者基于十年间商事发展的巨大变化而修订《公司法》,确定了公司具有对外提供担保的能力,并且对该能力进行限制。学者们围绕《公司法》第 16 条的效力属性,对相对人的审查义务的要求,其中也不乏涉及到对公司章程对外效力、善意推定的适用等问题展开讨论。李金泽在 2007 年发表的文章中认为,违反法律中有关担保规定的担保无效,而在公司章程未对担保事项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决议并不作为判断担保合同是否有效的必要条件。徐海燕在 2007 年发表文章认为,《合同法》第 50 条是判断问题的起始,在法定情形下,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可类推为有权代表行为,此时担保合同的效力状态是积极且肯定的。《公司法》第 16 条是对相对人的审查义务的规定,是进一步逻辑论证,文章分析认为相对人对相关的股东会文件、决议尽到形式审查义务即可。黄龙在 2008 年发表文章认为《公司法》第 16 条并非约束合同效力的法律规范,不能等同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0 年之后,对该问题的研究如星罗棋布般。钱玉林、高圣平等学者对此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们对《公司法》第 16 条的研究不仅仅囿于规范属性的认知,而是将研究范围扩展到该条的法律沿袭变革背景、价值等方面。《公司法》第 16 条会通过越权行为的法理与《民法总则》《合同法》等法律进行关联,从表见代表、无权代理的法理角度分析越权担保问题逐渐被学界认可。朱广新在 2012 年发表的文章中认为,《合同法》第 50 条所蕴含的法理是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内外有别”区分理论,代表与代理在形式和效果归属上具有相似性,可通过类推适用无权代理的规定来解决越权代表问题。此时,学界主要的分歧在于以《公司法》第 16 条作为越权担保合同后果归属的直接认定理由是否有违社会实效、会否会对法律权威性产生恶性传导、该条规定是否属于《合同法》第 52 条合同无效的事由、效果归属后的责任分配等问题都仍在争议之中。高圣平在 2015 年发表的文章中认为,对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效力的考量不仅应从《公司法》第 16 条的规范性质出发来认定,还应考量相对人主观上是否善意。相对人的审查范围应限定为法人权限,那就必须审查法人章程及内部决议,以是否尽到审查义务来认定相对人是否属于善意,进而认定越权代表行为的归属。何欢在 2015 年发表的文章中认为,《公司法》第 16 条所涉及的是“相对人善意”的判断,是越权代表行为的归属问题,而非对担保合同作出效力认定的问题,《公司法》第 16 条不属于《合同法》第 52 条第 5 项“强制性规定”的范畴。显然,以上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善意相对人的认定问题因此成为目前学者讨论公司对外担保问题中着重关注的焦点。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2月28日-2022年1月3日 查阅收集选题相关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与开题;

2022年1月3日-3月19日 深入研究课题,完成论文初稿;

2022年3月19日-5月14日 与指导老师交流,修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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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蔡嘉炜.公司越权担保相对人审查义务的类型化忖度—以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为线索[J].吉林工商学院学报,2017,(6).

[2]崔建远、刘玲玲.论公司对外担保的法律效力[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8,(4).

[3]董峻峰.董事越权代表公司法律问题研究[J].中外法学,1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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