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期违约制度研究开题报告

 2022-07-13 16:07:4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交易买卖等市场也空前蓬勃。为了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促进交易安全与效益,完善合同法中的预期违约制度,显得尤为重要。预期违约制度起源于1853年英国法院审理的霍切斯特德#183;拉图尔一案和辛格夫人诉辛格一案,之后在实践中不断被英美等国家引用,得以确立。我国在合同法第94和第108条有有关预期违约的规定,但过于笼统,实践上的操作性不强,因此,对预期违约的研究有助于保障和推进交易安全与效益。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1、了解1853年英国法院审理的霍切斯特德#183;拉图尔一案和辛格夫人诉辛格一案,了解预期违约确立的背景,掌握背后蕴含的原理与目的。

2、带着#8220;预期违约#8221;的思想快速阅读相关的书籍,了解国外预期违约制度发展的过程。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预期违约制度首先是从英国判例中发展起来的,之后不断在英国判例法中完善和发展。英国:特瑞泰尔,在《The Law of Contracts》中阐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效力时间限制内,一方肯定地清楚地表明不执行合同,或根据客观事实,感知预测对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他还认为,在合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表示将不执行、无法执行合同义务,这些行为亦被称为预期违约。另一合同法学者在《Chitty on Contracts》中指出,如果限期履行合同职责前,当事人一方清楚地说明不会履行合同义务,即构成预期违约;总体来看,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预期违约制度已经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制度。美国:与英国相比,美国在《统一商法典》和《合同法重述》中,对预期违约规则做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此外,Willston认为预期违约是不合逻辑的---合同规定期限没有到来,则没有违约的实际构成要件,当事人不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更多学者倾向于赞成预期违约制度,比如科宾认为, 根据预期违约,受害人提起诉讼能有效解决赔偿纠纷或债务。

国内:《合同法》第94条第二项规定#8220;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8221;;第108条#8220;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8221;由此以条文形式,对预期违约予以了明确的规定,但过于笼统。中国学者杨德兴在社会科学期刊文章中对合并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提出了一些建议。纪雪在文章中介绍,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能避免合同风险,减少实际违约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促进贸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此外,孙洁以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为基础,针对预期违约制度,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建议;杨立新指出,预期违约是合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明无法履行合同;王利明认为,预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明示)或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履行期限内不履行合同(默示)。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预期违约制度概述

1.1 预期违约制度定义

1.2 预期违约制度的由来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5. 参考文献

1、梁慧星:《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 年版。

2、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

3、王利明:《违约责任论》(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 年版。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