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自十八大以来,我国坚决打击贪污腐败势力,肃清政治环境。为响应中央严惩贪腐的政策,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刑法修订过程中对贪污贿赂犯罪做出了积极的回应。其中, “终身监禁”制度的设立是刑法修正案(九)最大的焦点。
学界对终身监禁从设立之初便有所争议,否定者认为终身监禁制度不符合刑罚目的,与国际趋势和人权保障精神相悖,是一种名符其实的“活死刑”。尤其是自修正案实施以来,由于配套的司法解释规定不够完善,司法实务工作出现了一系列适用上的困难。对此,否定终身监禁制度的观点愈发得到学界的关注和讨论。
然而,纵观学界对于否定终身监禁制度的思考,笔者发现绝大多数的学者将目光停留于终身监禁制度的弊病上,以剖析和论证终身监禁制度不合理之处为重,很少有涉及相应的替代制度和解决途径。因此,笔者认为,在顺应严惩贪腐的背景下,当务之急是寻找一条既能符合打击贪腐犯罪要求,又能够弥补终身监禁制度不足的道路。相应地,笔者在观察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刑罚和保安处分制度后认为,经过改良后的德国保安监禁制度是最适合的选择。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暨写作提纲:
1、 探求我国现行立法中“终身监禁”制度的缺陷;
2、 探求我国刑法对贪腐犯罪设立“终身监禁”的理由(即“终身监禁”存在的原因);目的:寻找既可以满足立法目的又可以避免“终身监禁”危害性的替代措施;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我国关于终身监禁制度的讨论较多,尤其集中于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后的一段时间,形成了学术热潮。其中主要有两派观点:肯定者认为终身监禁制度能够有效地解决我国刑事立法“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问题,同时为我国逐步废除死刑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道路,主要涉及论述终身监禁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终身监禁的教义学分析。否定者认为终身监禁制度不符合刑罚目的,与国际趋势和人权保障精神相悖,是一种名符其实的“活死刑”,主要涉及论述终身监禁的不合理性,但是较少有提出建构性意见。
反观德国,德国刑罚和保安处分体系相对较为完善,手段较为丰富,保安监禁属于其中之一(无终身监禁刑)。德国保安监禁起源较早,发展相对较为稳定,但是近些年也有明显的改革,尤其是在德国加入欧盟的背景下。关于保安监禁,欧盟和德国始终存在分歧。欧盟认为,保安监禁本质上不属于保安处分,而是一种变相的刑罚,因此客观上反对保安监禁的适用。而德国认为,保安监禁是典型的保安处分,与刑罚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别,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同时,德国也看到传统保安监禁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从而进行了对应的改革和发展,使得保安监禁制度在德国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我国关于保安监禁制度的讨论较少,主要讨论限于德国保安处分制度的介绍。这主要和我国刑法学界较为关注犯罪论,而较少关注刑罚论的情况有关。保安监禁制度是相当有讨论和应用价值的保安处分制度,但学界较少有保安监禁制度中国化的讨论,也较少有关于保安监禁和终身监禁制度在贪腐犯罪方面碰撞的讨论。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按学校的要求逐步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具体计划如下:
本学期
17周:阅读相关文献和报告;撰写“我国现行立法中终身监禁制度的缺陷”;撰写“我国刑法对贪腐犯罪设立终身监禁的理由”;
5. 参考文献
1、江溯:《刑罚的文化分析》2、赵秉志:《终身监禁第一案之观察》3、姜玉楠:《终身监禁制度与我国刑罚体系的关系》4、黎宏:《终身监禁的法律性质及适用》5、辛科:《我国刑罚体系的重构》6、孙浩文:《浅析终身监禁入刑之合理性——以刑法目的论为展开》 7、赵秉志:《论死性改革视野下的终身监禁制度》8、黄京平:《终身监禁的法律定位与司法适用》9、田宏杰:《刑罚目的研究——对我国刑罚目的理论的反思》 10、王志祥:《贪污受贿犯罪终身监禁制度的立法商榷》11、邱兴隆:《报应刑的价值悖论——以社会秩序正义与个人自由为视角》12、王志祥:《死刑替代措施:一个需要警惕的刑法概念》 13、刘宪权:《限制或废除死刑与提高生刑期限关系论》14、张明楷:《终身监禁的性质与适用》15、邱兴隆:《撩开刑罚的面纱——刑罚功能论》16、吴雨豪:《论作为死刑替代措施的终身监禁》17、刘宪权:《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18、黄永维:《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终身监禁研究》19、陈文昊:《终身监禁刑引入背景下对减刑制度的重新审视》20、张明楷:《死刑的废止不需要终身监禁刑替代》21、车浩:《刑事立法的法教义学反思——基于刑法修正案九的分析》22、江溯:《德国保安监禁制度的晚近发展》23、卡斯帕(德):《德国刑法中的保安监禁制度》24、Dirk van Zyl Smit:《Life imprisonment:Recent issues in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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