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研究开题报告

 2022-08-05 09:47:4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现代社会由“前数据”时代逐渐进入大数据时代的趋势不可逆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关个人信息领域的法律至今仍有待完善。

毫不夸张地说,我国已经错过了欧美国家“前数据”时代的立法潮流,现正值大数据时代,有关个人信息的收集、处理、使用、保护等领域的专门法律保护研究的继续缺失,在逆时代潮流的同时,也使得现有刑法、民法领域单薄的个人信息保护地位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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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研究内容
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考量个人信息保护的出路。

一方面,面对私权主体的侵害,立法显示出低层次、较分散、不系统的特点;另一方面,在电子政务等改革潮流中,针对政府大型数据库、网络实名制、人口普查等方兴未艾之下如何规范公权力的行使,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外历史经验与教训告诫我们要做到未雨绸缪。

(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1. 个人信息保护的宪法基础
2. 个人信息保护的宪法途径
3. 个人信息立法的完善路径
(三)写作提纲
1. 个人信息保护与宪法关系
2. 个人信息保护的内涵与外延
3. 个人信息保护的宪法根源
4. 个人信息保护的途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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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走在较前沿的位置。

20世纪80年代以来,社会现实环境的变化、个人权利意识觉醒,国外学说不断引入,个人信息保护的研究起初是从隐私权的角度展开的。

1998年,有了第一篇关于隐私权研究的博士学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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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本文着力解决的现实问题是针对现有及潜在风险,个人信息应如何保护。

围绕这一核心问题分解为三个分支,即个人信息保护与宪法的关系,个人信息保护的宪法基础以及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途径选择。

本文以法权分析为研究问题的理论模型,用于解决宪法视野中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应该如何得到保护这一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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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一)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报告
[1] 姚岳绒.宪法视野中个人信息保护[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71-158.
[2] 王艺惠.我国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权的宪法保护[D].山东:山东大学,2019.
(二) 期刊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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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朱应平.作为默示性宪法权利的隐私权[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4:34-37.
[5] 孙平.系统构筑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的基本权利模式[J].法学,2016,04:6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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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电子文献
[27] 白斌. 宪法中的人格尊严规范及其体系地位[J/OL]. http://www.calaw.cn/article/default.asp?id=13407.html,2019-11-19.
[28] 周斯佳.个人数据权的宪法性分析[J/OL]. http://kns.cnki.net/kcms/detail/50.1023.C.20190926.1658.006.html, 2019-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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