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国内消费金融行业发展迅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金融服务的获得率。但与此同时,社会上也出现了对超前消费的反思。并且部分互联网平台接二连三地开展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在服务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利用数据垄断谋求特殊利益、诱导过度借贷、融资杠杆过高等问题。
在2020年12月23日,据多家媒体报道,部分网友表示其花呗额度被下调至2000元或3000元。蚂蚁集团对此回复称,花呗近期正在调整部分年轻用户的额度,倡导更理性的消费习惯。而蚂蚁集团的这一举动并不是空穴来风,其早在多期企业发展部署中就已崭露头角。2020年,蚂蚁集团筹备数年的上市计划在原定计划前48小时被监管部门喊停,计划中蚂蚁集团将于11月5日在上海香港同时挂牌上市,融资2300亿元,将成为史上最大一宗IPO。马云于10月24日在上海外滩金融峰会批评监管落后,点名巴塞尔协议和银行当铺思维,同年11月,银保监会发布“网络小贷新规”处处针对网络小贷公司。银保监会、央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加强对网络小贷业务的监管。随即,支付宝、腾讯理财通、京东金融等多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均下架了互联网存款产品。而蚂蚁集团计划将部分业务转出旗下小贷公司,以应对合规压力。故,自从监管加强对网络小贷业务的风险控制以来,蚂蚁集团一直在进行一系列业务调整,花呗额度的调整只是其中一步,借呗等产品和其他互联网平台类似的消费金融产品的调整也可能会紧随其后。
由于网络小贷公司的瓶喷式发展,并已成为互联网金融发展中重要的一环。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其的管制已然有了很大的缺口,中央与地方都存在对其法律监管不足和监管过度的情况,这对于该产业发展来说是不利的存在。而我国至今未建立完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监管体系,现有从中央到地方的法律规范文件成松散、碎片化,而且法律位阶比较低,故,今年银保监会、央行就《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弥补2008年出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后网络小贷行业中的新情形、新变化。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重点根据银保监、央行出台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析网络小贷公司的发展走向和需要制定的法律的走向,并且将《暂行办法》与2008年所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相比较,分析我国法律对于网络小额贷款的规制体系发展。持续关注跟踪相关企业的相关动向以及该《暂行办法》的相关进程。
关键问题:研究最新出台的《暂行办法》的发展趋向是否正确、对网络小贷公司现存问题是否起到一个良好的规制,其后续的发展与改进方向。
写作大纲: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2005年3月,英国人RichardDova、JamesAlexander等四位年轻人创办了全球第一家P2P网络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投资额达200多万英镑。但由于国外的互联网交易支付现在还是不太发达,小贷公司大多还停留在线下实体运营。
我国在2007年也诞生了第一家P2P网络借贷——拍拍贷。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这种模式,在互联网“东风”下突飞猛进,截止到2018年1月,网络贷款平台累计数量6016家。但与此同时,各网贷平台因出现问题被关停的消息也是不断传出,截止2018年1月,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就已达4110家之多,问题平台占比68.3%。而关于网贷平台的暴力催收、资质不合规以及构建消费主义陷阱等问题也在各种媒体上受到广泛关注。国内学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研究起步晚,研究成果较少,还未形成系统化理论。然而,国内对小额信贷的研究却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理论体系。但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对于网络小额贷款的研究还在探索发展中,其所涉及的法律规制体系也在建成中。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方案的目的
(1)通过制定方案,对将要进行的工作任务有一个全面的设计、计划,调查预期结果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认识。
(2)方案提供给指导教师审查,让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以避免写作(设计)过程中丢掉一些必要的内容或采用一些不合理的研究方法。
5. 参考文献
[1]赵越. 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监管研究[D].吉林大学,2019.
[2]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权分配与监管规则协同[J]. 冯辉.社会科学. 2018(10
[3]我国网络小贷模式研究[J]. 马信聪.时代金融.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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