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中国的证券市场发展时间不长,现阶段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证券交易中的违规行为和不法事件层出不穷。在这样的投资环境中,证券投资者处于相当弱势的地位,他们会因此产生不必要的担忧和犹豫,因此阻碍他们的投资热情。长此以往就会影响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稳定。因此我选择了这个论文题目,希望通过研究,能够对推动我国证券市场相关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做出一点贡献,使得证券市场的运行能够走上高效和规范的轨道。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旨在研究中国现阶段证券市场所存在的问题以及证券投资领域存在的不规范的现象,联系一些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在证券市场发展史上所经历的问题和革新,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思路,为保护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参考。
我国证券投资者法律保护制度存在民事责任不明确,维权成本过高,过于倚重刑事责任而忽略民事责任等问题。要理清思路,首先要区分一般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小型投资者和大型投资者。重点针对一般投资者和中小型投资者的交易习惯进行研究,拓宽法律保护的思路。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中外证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在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其证券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导。美国个人直接持有的证券只占其市场总份额的20%,个人通过共同基金间接占有的股票证券占市场总份额的27%,机构直接占有的股票份额占市场总份额的28%,机构通过共同基金占有的股票份额占市场总份额的25%,共同基金占有的股票占市场总份额的55%,英国的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份占市场总份额的79.5%,日本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达到81%以上。我国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的作用虽然在不断地增强,但是我国的证券市场仍属于中小投资者为主体的“散户”市场,整体投资者偏向个人投资,投资理念不成熟。
国外证券市场经历了几百年的发展,发生了许多足以撼动证券市场地基的大危机,经过了这些危机的洗礼,它们已经有足够成熟的预知风险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总结国际市场对证券投资者的保护措施,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以国家依法设立以保障证券市场稳定运行的公共保障基金——平准基金。另一种是以投资者赔偿制度为基础,以国家法律保障为依据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
根据国外对投资者保护所依据的法律的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研究计划:论文题目及选题意义,摘要,引言,文献综述,参考文献。
(1)、研究问题: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探析
(2)、研究目的:旨在发现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乱象和问题,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证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开辟新的思路。
5. 参考文献
[1]张烨.美国证券市场投资者保护立法的历史演进及对我国的启示【J】.现代财经2008年第5期.
[2]刘得文.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若干问题研究【J】.法制与社会,2008-4(下).
[3]沈艺峰.投资者保护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J】.经济研究,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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