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着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一旦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便会发生财务困难,甚至导致财务危机,无法如约偿还债务, 虽然按照我国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到期偿还债务时向法院申请破产,但破产清算成本往往较高,此外就算债务人进入破产整顿,也可能因为各种复杂原因不能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可以如数收回。
为了更好地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债务纠纷,债务重组便应运而生。
为了更好地规范债务重组会计问题处理,我国债务重组准则至1998年颁布以来,先后经历了2001年和2006年两次大的修订,但是在实际执行中仍然遇到许多问题。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研究方法,对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在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在具体分析中,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完善债务重组准则提供了一些可行性建议。
本文拟解决的问题:
(1)新准则下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存在哪些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Hart和Moore(1989)认为有长期借款的破产清算的时候,企业价值剧烈下降,尽管借款者不能承诺足额偿还借款,银行为挽回损失会接受债务重组条款,企业也能因此而免于蒙受破产的声誉损失。Alderson and Betker (1995)认为:当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对于债权人而言,公司利用债务重组方式优于申请破产。另外,Gilson (1995)认为:陷入财务困难的公司发生债务重组,其中有25%至75%的公司并没有实质性摆脱财务危机。Thomas H.Noe and Jun Wang(2000)认为:债务人发生困难时,债权人可以利用债务重组方式进行盈余管理,从中获得收益。
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姚晖(2001)在《财会月刊》中的《债务重组准则修订前后的差异分析》一文和李小兵(2010)在《会计实务》中的《关于新旧债务重组准则的比较分析》一文中分别指出了 1998 年颁发的债务重组准则和 2001 年颁发的债务重组准则之间的差异,2001 年颁发的债务重组准则和 2006 年颁发的债务重组准则之间的差异。葛家澎等(2003)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准则问题研究》一书中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财政部 2001 年债务重组准则放弃公允价值,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使会计信息更具可靠性,规定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加大了上市公司利用债务重组准则保牌的难度,有效的抑制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王乾光等(2010)在《工作研究》中的《新债务重组准则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探析》一文中指出债务重组实施过程中存在以下一些问题:财务困难界定不清、公允价值计量可操作性差、债务重组收益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益不符合收入配比原则和谨慎性原则等。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毕业论文选题、定题;学习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规程与要求;
2022年12月--2022年1月收集、整理、阅读与选题有关的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递交老师审定;
2022年2月-2022年4月15日,拟定论文写作提纲,完成论文初稿,完成外文文献资料翻译,接受中期检查。
5. 参考文献
[1] Thomas H Noe, Jun Wang. Strategic Debt Restructuring. The Review of Financial tudies.2000 (13): 985-1015.
[2] Alderson M,B Betker. Assessing Postbankruptcy Performance: An Analysis of Reorganized Firm''''''''s Cash Flow. Financial Management. 1999 (28): 68-82
[3] 许文静.我国债务重组准则的变革分析及实施效果评价:基于沪市 ST 公司 2007 年年报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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