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约束与大股东私利——以富满电子财务造假为例开题报告

 2023-02-07 08:59:43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7年后的新热点

融资约束作为企业在经营与发展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则难题,不仅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和绩效,同时,对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也产生了不利影响。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企业融资约束情况可能更甚。大股东控制权私利行为既是全球公认的公司治理难题,也是当前中国公司治理实践的焦点问题。在中国转型经济的特殊治理环境下,国有控股公司和家族控股公司的大股东凭借其在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乃至关联公司的控制权,有可能在追求控制权私利的过程中侵害中小股东和公众利益,破坏公司治理环境。通过金字塔持股等方式实现两权分离,控股股东可以以较少的现金流获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控制董事会并拥有公司的重大决策权。加上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控股股东便可通过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等方式进行非效率投资,侵占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获取控制权私利。

本文以富满电子为例,研究其股权结构以及融资约束等问题,得出具体结论,并且追踪富满电子被爆财务造假后至今的改正表现,在财务造假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启示和建议,在理论上有所创新,也希望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国关于对上市公司财务监管理论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同时,通过研究股权结构特别是大股东私利是如何影响融资约束,进而寻找方法减少有损小股东利益的决策发生进而间接起到保护投资者利益,也能够降低融资约東程度,保障公司更加稳定的经营,同时促进公司扩张规模、提高生产率,对企业的生长和业绩都有所意义。

我国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连续不断发生的财务造假,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也是会计界遭受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股权结构引发的外部融资约束最终导致的财务造假已经成为阻碍企业发展的重大难题,并进而成为危害严重的社会问题。越来越严重的、越来越普遍的财务造假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而财务造假问题的彻底治理和解决,对诚信的回归,对经济的持续增长,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财务越重要。“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经济全球化带给财会人员一个崭新的课题,即财务会计的国际化,会计作为一种通用的商业语言,必须全方位与国际惯例接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尽快确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制度,找寻缺失已久的诚信,营造一个良好的会计环境,努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水平,很好地发挥会计财务职能,有助于市场的有序运行,使财务工作上一个新的水平,真正起到促进社会进步和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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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探究引发融资约束与大股东私利的各个因素,诸如金融市场体系的不发达,资本市场存在制度性缺陷,信息不对称,股权结构高度集中等。并尝试以富满电子财务造假为例,通过对融资约束与大股东私利两者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二者的关联性及引发的经济后果。

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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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二战以后,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用各种方法吸引公众、企业职工以及各种机构持股,结果最终形成分散化的股权结构。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下,委托人是广大分散的小股东,受托人是公司管理层。因为股东持股比例相对来说比较小,而且他们仅仅关注股票的分红情况,在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上有所欠缺,因此导致巨大的代理成本。按照詹森和梅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1996)的定义,代理成本是指委托人为防止代理人损害自己的利益,需要通过严密的契约关系和对代理人的严格监督来限制代理人的行为,而这需要付出的代价。这种现象吸引广大学者致力于研究分散股权下的公司治理问题,以减少公司的代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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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第二部分是对融资约束以及大股东私利的研究,探究各自的本质和影响因素,以及二者的关联性。

第三部分是富满电子财务造假案例分析,主要介绍了深圳市富满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造假案例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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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二战以后,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用各种方法吸引公众、企业职工以及各种机构持股,结果最终形成分散化的股权结构。在这样的股权结构下,委托人是广大分散的小股东,受托人是公司管理层。因为股东持股比例相对来说比较小,而且他们仅仅关注股票的分红情况,在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上有所欠缺,因此导致巨大的代理成本。按照詹森和梅克林(Jensen and Meckling,1996)的定义,代理成本是指委托人为防止代理人损害自己的利益,需要通过严密的契约关系和对代理人的严格监督来限制代理人的行为,而这需要付出的代价。这种现象吸引广大学者致力于研究分散股权下的公司治理问题,以减少公司的代理成本。

自Berle和Means在1982年提出“所有权和控制权两权分离”的观点以来,经理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以及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就成为经典的公司治理问题。他们指出公司股权结构的分散程度过高,会产生股东“搭便车”的现象,股权结构的高度分散使得股东无法对经理人实施有效的监管和管理。这种由股权结构的高度分散而引起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两权分离”问题属于现代很多公司在治理时的第一类委托代理问题(Jensen,Meckling,1976)。在“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全性,掌握着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经理人就存在着攫取控制权私人收益的动机和风险。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控制权私利产生的机制缘由。

随着公司股东的多元化和股权的集中化趋势,大股东,即控股股东,对中小企业的侵害成为现代公司治理凸显的新问题。公司大股东凭借他们掌握的实际控制权,以隐蔽的方式掏空上市公司,进而侵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大股东,即控股股东,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属于现代公司治理关注的第二类委托代理问题,也是公司现代治理关注的核心问题与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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