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后续改进探讨开题报告

 2023-02-27 09:36:1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9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首次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并且改变了原来一刀切的费用扣除模式,增加了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和赡养老人支出等 6 项专项附加扣除。此次新个税改革精准降低了居民纳税人的生活成本及税负,有利于实现税制横向公平,有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实现税收的公平正义。

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拉大。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理应具有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的价值功能,但一直以来其再分配调节效应较弱。本次专项附加扣除对于强化收入再分配功能具有较大意义。此外,在国际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实行专项附加扣除能够降低个税实际税负,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更好地契合了新发展阶段与新发展格局的诉求,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虽然此次增加的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初步实现了差异化扣除,但仍存在许多问题。首先,虽然我国区域间的发展不平衡,但是除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的扣除项目,都没有地区上的差别,不符合税收公平原则。其次,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明显滞后于物价变动,很可能会增加居民的生活负担。再次,我国目前采用的是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课税制度,而医疗、养老、教育以及居住等支出大多以家庭为单位。对于总体收入相同的家庭,可能会由于家庭收入结构,而导致家庭整体税负不同,造成横向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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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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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1.马珺(2019)认为我国目前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对不同种所得的纳税人不公平。对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标准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同时适用,造成重复扣除;而对于取得其他类型所得的纳税人,则完全不适用,这就会造成扣除不充分。此外,分项扣除虽然能够使费用扣除精细化,但也会增加遵从成本,甚至可能催生相关利益集团,导致税式支出利益分配的不公平。

2.张念明(2021)认为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仍需进一步拓宽。如在国家实施“三孩”政策的背景下,随着儿童抚育成本的刚性增长,应研究增加生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以进一步强化特别调节,支持国家基本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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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20日,完成选题工作;

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图书馆搜集整理相关资料,并撰写开题报告,提交由老师审定,修改并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3月19日前,再次搜集资料,针对论文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撰写并完成论文初稿,交由老师审定,并接受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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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马珺.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逻辑:中美比较分析[J].国际税收,2019(09):20-28.

[2]刘蓉,寇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劳动收入的再分配效应测算[J].财贸经济,2019,40(05):39-51.

[3]崔素.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研究[D].河北大学,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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