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一. 研究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将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我们的宏大理想,它意味着中国现代的经济发展成果要被全体人民共同享有,最终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满足。而收入分配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共同富裕的实现与否,纵观调节收入分配的各种手段,税收杠杆则是最有效、最重要的方式之一。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产生了改天换地的变化,自2010年以来,中国GDP基本一直保持在世界第二的位置。但是,地区间贫富两极分化的现象明显,收入分配领域收入分配不公问题越来越引人注目,我国自从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基尼系数一直保持在0.4(国际基尼系数警戒线)以上,甚至是一直保持在0.45以上,基尼系数在2020年达到了0.465,而统计局官网《统计公报》中,将我国居民按照收入水平由高到低分为五等分组,其中收入水平最高的“高收入”组的平均收入是收入水平最低的“低收入”组的10.2倍,这说明我国的贫富差距极大,两极分化现象严重,也说明了税收对于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功能并没有发挥很大的作用,这些问题的存在阻碍了我国人民迈向共同富裕的步伐。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三.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简单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比较分析国内外学者对于相关话题的研究成果,总结归纳,发现不足,提出自己的观点。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一) 国内研究综述
大部分学者选择从再分配的角度选择具体税种进行研究分析,如张楠(2018)以投入产出模型为基础的研究表明,间接税表现出累退性,对收入分配差距无法起到正向调节作用。俞杰(2019)却通过研究分析,认为直接税同样拥有累进税的特征。最受相关学者关注的税种是个人所得税,王珏(2019)采用数据分析法,立足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基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税率级距调整和专项附加扣除三者计算MT指数,得出结论:三项措施皆不利于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公平。岳希明(2020)通过计算历年的RE指数并进行分解,得出结论: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虽有,但效果甚微。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四.研究方法
1.定性分析法:对当前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效果进行定性判断分析,本文以定性分析法为基础,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加之以定量分析,更加准确地表现我国居民的贫富差距,我国社会的收入分配公平程度。
2.定量分析法:参照权威数据,运用多种计算方法进行严格测算,定量地分析了我国历年的基尼系数、收入不良指数、阿鲁瓦利亚指数,确定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程度。
5. 参考文献
五.参考文献
岳希明,张玄.强化我国税制的收入分配功能:途径、效果与对策[J].税务研究,2020,(3):13-21.
赵佳芝,李亚杰.促进收入分配公平的税收制度完善[J].税务研究,2021,(4):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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