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的探讨开题报告

 2023-02-27 09:36:29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19年新个税实施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征收模式向综合分类征收模式转变。以“减税降费”为核心,更好地减轻人民生活负担,我国更应发挥好个税作为直接税中重要税种的作用,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缩小各群体的收入差距,表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最大雄心力度。本文将着重分析个人所得税中费用扣除制度可以完善的空间以及存在问题,借鉴国外个税扣除发展经验,立足国内具体实际,最大限度的发挥个税的职能作用。

从理论上来说,良好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制度可以促进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优化,形成中间小两头大的橄榄型分配格局。个人所得税作为直接税,并且税收负担不易转嫁,具有调节收入的重要功能。比起间接税重效率,直接税更符合公平原则和量能负担原则。因此,完善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有助于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真正地做到贯彻公平原则。

从现实意义上来说,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多少直接相关,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消费水平。它的累进所得税制使其成为调节居民收入的最佳税种,且其扣除的各项基本费用、附加费用等也直接影响到人们的收入水平。再者,如今费用扣除也日益显现出落后于时代发展的弊端,更新与完善有着迫切的需求。所以,通过完善个税的费用扣除,可以直接调节人们的收入,保障人民的生活水平。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将以减税降费为大背景,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为目的,深入分析研究新一轮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完善其费用扣除机制,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提高和优化个税费用扣除制度。

第一部分:导论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文献综述

  1. 关于基本减除费用的研究

    国外部分学者还将基本减除费用称为成本费用、生计费用或免征额等。J.Greedy等人(2008)利用实证分析以及模型模拟分析得出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不能有效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也无法有效提高社会的整体福利水平。Sarikas、Robe(2010)把我国的个税税制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个税税制作比较,最终认为我国个税的基本减除费用不利于贯彻公平原则,其公平性远低于美国。Rudolf Macek(2014)基于经济增长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增长关系得出加大基本减除费用的扣除力度可以有效地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刺激社会总需求。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2-2022.1 选题、开题报告、确定调研提纲、文献收集、整理分析

    2022.1-2022.2整理资料并加以分析、提交资料和初步框架

    2022.3-2022.5撰写论文并提交初稿,准备中期检查并反复修改论文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后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

    5. 参考文献

    1. 肖咪咪.基于公平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研究[J].营销界,2021(26):165-166.

    2. 王一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管理研究[J].中国市场,2021,(31):167-168.

    3. 谷佩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存在的问题及政策调整研究[J].中国集体经济,2016(03):89-91.

      剩余内容已隐藏,您需要先支付 10元 才能查看该篇文章全部内容!立即支付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