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4年5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委员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以下简称IFRS 15),生效日为2017年1月1日。IFRS 15生效后,将取代原有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和IAS 11《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以下简称IAS 11)。
IFRS15的核心原则是,确认收入的方式应体现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反映企业预计因交付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它规范了基于与客户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收入,对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分别提供了详细的指引。由于收入作为企业一项关键的业绩指标,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它不仅是企业计算营业利润的起点,也是补偿企业资源、劳动力等耗费的唯一来源,还是企业缴纳税费的重要项目。收入信息一直以来都是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业绩和财务状况的关键数据,用于企业间的对比,也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重要对象,因此备受报表使用者、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客观上要求各国采用相同的会计准则来规范收入的会计处理,系统研究分析国际收入准则来规范收入的确认、计量显得尤为必要。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 2014 年 5 月联合发布了新收入准则---《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文章从对比新收入准则与现有准则的变化出发,探讨新收入准则对我国带来的影响,并就如何应对新准则的变化提出一些看法,以期能在准则过渡期为相关部门、企业提供参考。
首先,介绍新收入准则修订的背景。作为IASB 和FASB 联合研究改善的计划项目之一,自2002 年开始,双方就启动了收入准则的联合研究项目。2007 年IASB 和FASB 决定以#8220;资产负债观#8221;作为修订收入准则的基本理念;2008 年发布了《关于与客户签订合同中的收入确认的初步观点》;2011 年发布《征求意见稿: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2014 年5 月28日联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15 号---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IFRS15),要求自2017 年1 月1 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
其次,就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加以系统分析。与先前收入准则相比,IFRS15在制定理念、目的、适用范围、收入确认模型、收入确认与计量、收入披露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修订改进,同时出现了一些新概念。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2014年IASB发布全球会计界震撼弹:IFRS 15新收入准则,这将取代IAS 18「收入」、IAS 11「建造合约」及相关解释,大部分企业很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会受 IFRS 15影响,企业目前需考量适用新收入队列模式对流程、IT系统与内部控制改变的程度。
其研究现状如下:
国内研究:2015年九月勤业众信举办IFRS 15客户合约之收入研讨会,由勤业众信IFRS专家江美艳会计师解说IFRS 15核心原则及企业可采取之因应方案;2014 年唐滢滢和汪祥耀教授在《财会通讯》上发表《IFRS15#8220;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8221;解析及启示》,详细分析了准则适用范围、新收入模型、对我国完善收入准则的启示等;同年德勤于《会计聚焦》发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就其内容变化以及应用范围、方式加以详细分析。由于最新收入准侧颁布距今时间较短,国内成文的学术研究结果还较少。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23日,确定选题并提交。
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阅读资料,写出论文开题报告。
2022年1月19日-2022年 1月31日,阅读大量资料,并写出论文大纲。
5. 参考文献
[1]唐滢滢,汪祥耀.IFRS15#8220;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8221;解析及启示[J].财会通讯,2014(9):114-116.
[2]吴心驰.IASB、FASB 收入确认准则进展、分析及启示[J].商业会计,2014(6):3-5.
[3]德勤,《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J].会计聚焦,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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