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企业并购的浪潮席卷了全国,甚至许多国外企业也将并购目标投向国内企业。而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一直是国际社会中讨论的热点。在国际舍弃权益结合法,只采用购买法的大背景下,我国会计准则根据我国的国情以及国内企业的发展状况,创新性的采用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二者并存的方案。
这对于外企并购国内企业以及我国企业之间的并购现象都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优劣势以及相对应的改善方法。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本文主要研究的关于我国企业合并的两种会计处理方法: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文章首先综述两种方法的处理原则以及使用条件,其次探讨两种方法对于我国企业并购的优势与劣势,结合国际上购买法的运用,最后就国内的不合理现象提出合理的规避建议,保证两种方法在国内合理、准确的运用。
本文拟解决的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由1950年制定出台会计研究第40号(APB40)提出不同情况下选用权益结合法和购买法,到AICPA出台了ARB48,再到AICPA出台了企业合并,第十号意见书(ARB16)对采用权益结合法提出20条严格规定。最终在2001年6月,FASB颁布了《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41号-企业合并》(SFAS141),规定企业合并只能采用购买法,而不再采取权益结合法。从而权益结合法从平等对待到严格限制最终退出了美国会计准则舞台。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3年实施第22号国际会计准则(IAS22)提出公司合并两种方法是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此后对权益结合法又进行了严格的限制。最终2004年3月发布了IFRS3,指出企业合并只能采取购买法,从而权益结合法也从国际会计准则中退出。
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号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CAS20),该准则提出我国的企业合并应将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并指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入账,被合并方当年的利润允许计入合并企业,合并方所付出的价值与被合并方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调整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时按照被合并方的公允价值入账,被合并方当年利润不允许计入合并企业,合并方的对价与被合并方净资产的公允价的差额若为正,计入商誉,并与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不再进行摊销;差额若为负,则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该准则虽然没有明确的提出#8220;购买法#8221;和#8220;权益结合法#8221;,但从其规定的计价基础以及会计处理程序来看,可以看出我国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取的是权益结合法,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采取的是购买法。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毕业论文选题、定题;学习本科毕业论文写作的规程与要求;
2022年12月--2022年1月收集、整理、阅读与选题有关的文献资料;撰写开题报告,递交老师审定;
2022年2月-2022年4月中旬,拟定论文写作提纲,完成论文初稿,完成外文文献资料翻译,接受中期检查。
5. 参考文献
[1] 胡淑敏 新合并会计准则的市场反应调研研究【J】财会通讯,学术2008(6)
[2] 唐磊.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探讨. 经济研究导刊[J],Economic Research Guide, 2008年06期.
[3]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Z].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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