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自20 世纪 80 年代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我国的民营经济发展迅速,客观上为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条件。但是,由于政府极其重视民间金融的消极方面,忽视其对经济发展和市场繁荣积极的一面,一直未给予其合法地位,甚至还一度对其实行严厉打击。然而,时至今日,民间金融不但没有销声匿迹,反而规模不断扩大,形式也更加多样化。目前,我国存在的民间金融形式主要有民间自由借贷、合会、私人钱庄、典当业、民间集资、私募基金、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由计划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民营经济的飞速发展无疑是经济发展中的最大亮点,然而与这种情况不相协调的是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未能给予民营经济有力的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的资金缺口无法从正规金融渠道获得有效补充,只能设法从其他渠道,例如民间金融,来获取资金。再加上正规金融也没有能够对农村地区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这两方面的原因就形成了对民间金融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因为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大幅提高,企业自身积累的资金也很多,但是由于我国金融市场不健全,资本市场不发达,很多资金无法找到合适、合法的投资渠道,这些资金就成为民间金融的资金来源。正是因为现实中存在对民间金融的需求和供给,所以才形成了民间金融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但是长久以来,民间金融基本处于分散、隐蔽和不稳定的状态,时常成为政府打击、取缔的对象,#8220;合法化#8221;是未来民间金融的路径选择。如果我们不能正视民间金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能以新的视角来看待民间金融,那么我国的民间金融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所以研究如何引导民间金融合法化发展,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以我国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化路径分析为关键点,首先定义我国民间金融以及描述其存在方式、发展概况以确定其存在的必要性;通过实证分析国内外典型的民间金融形式以探究其发展路径并认清其在金融市场的定位;探究民间金融需合法化的必要性;通过把握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使其作为协调补充正规农村金融的地位得以确立,通过把握其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指出自身的发展的合法化路径;着重分析我国民间金融合法化途径近些年的运作效果以探讨其改善方法。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针对农村民间金融合法化分析,国内外学界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民间金融产生原因、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民间金融对经济的影响以及民间金融的发展前景和治理政策等。
关于民间金融产生原因,国外学者Fry(1982);Taylor(1983)、Van Wijnberjen(1985)认为民间金融是政策扭曲的结果,并强调金融二元性对于效率分配、公平和经济发展具有负面作用。Hoff amp; Stiglitz(1990)解释了结构上的市场分割和发展中国家金融市场的制度特征,指出不完美信息和高昂的契约执行会导致市场失灵,市场失灵抑制了风险管理并引起贷款人在筛选、监督和实施贷款时的成本差异。因此,尽管不存在利率高限和直接信贷,市场供需平衡也会有信贷配给和无效率特征。由此看出,民间金融是在政策扭曲,信息不对称和金融抑制等条件下产生的一种金融现象。国内学者林毅夫,孙希芳(2003)认为信息不对称是民间金融广泛存在的根本性原因,并通过构建一个包括异质的中小企业借款者和异质的贷款者的金融市场模型,证明了金融市场的分割和民间金融的市场特征是三方主体各自优化行为相互影响的结果。姜旭朝,邓蕊(2005)从金融供求制度和金融产权制度角度论证了我国金融制度缺位与错位诱生出民间金融制度安排,认为民间金融属于#8220;寻利自生#8221;性的制度创新。
关于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的关系,国外学者Adams(1992)、Ghate(1998)、Wai(1992)认为非正规金融机构在一些市场上有相对的优势,而且通过动员家庭储蓄和向中小企业融资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些都是正规系统所不能及的。Stee(1997)研究了非洲四国金融自由化后的非正规金融市场,认为非正规金融相对于正规金融机构的优势在于能够降低交易成本和违约风险;放松甚至取消金融抑制政策对正规金融深化的影响是很小的;非正规金融机构是动员家庭储蓄和向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媒介,并且认为非正规金融最好纳入正轨金融的发展战略。国内学者也对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之间的关系以及相互有益的结合方式提出了很多建议。胡金焱,李永平(2006)从信息成本和代理成本的角度分析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的各自相对优势,揭示了二者之间并非只是简单的竞争关系,二者之间还存在一种制度互补关系。左臣明,马九杰(2005)提出了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两种主要的联接形式,即水平联接和垂直联接,并就联接效果进行了分析。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主要有四部分:1.介绍民间金融的概念、形式以及存在的原因;2.探究民间金融存在的问题以及民间金融合法化的必要性;3.探讨合法化路径,用实证分析法和历史比较法研究国内典型活跃的民间金融形式和国外民间金融发展模式以探讨其可行的发展路径;4.找出合法化路径存在的问题以及原因并结合宏微观制度、市场环境和其自身因素以确定其路径完善方法。
5. 参考文献
[1]张玉南.对我国民间金融规范性发展问题的思考[J].中国市场.2015.
[2]吕臣,林汉川,王玉燕.我国民间金融法律监管的现状、问题及保障体系研究[J].货币时论,2015.
[3]王艳生.试议民间金融合法化的路径选择[J]. 法制与经济,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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