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我国作为人口大国,普遍存在着发展不均衡不全面的情况,例如金融资源配置失衡、贫富差距加大、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问题层出不穷。由于传统金融自身所存在的一些限制性弊端,使得无法全面性的覆盖至每一个需求点,尤其是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以及偏远农村地区。因此我国发展普惠金融意义重大,不仅能够将金融服务的覆盖范围汇集到每一个人,更能由此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平稳增长。
普惠金融这一概念,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2015年末,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给出普惠金融的精确定义: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近年来,随着大中型银行设立聚焦服务小微企业的普惠金融事业部,我国普惠金融取得迅速发展,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服务覆盖率显著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得性不断上升。然而,我国普惠金融依旧存在发展不平衡,体系不健全等诸多问题。当前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传统金融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普惠金融需求,必须另辟蹊径。
而金融科技运用技术优势,创新金融服务与产品、扩大用户覆盖面、传播速度广,具有与普惠金融的天然耦合性。金融科技的进步为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支付的迅猛发展带来金融服务的创新与进步,为普惠金融发展注入新鲜血液。合理利用金融科技,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拓展普惠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一、引言
二、文献综述
三、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Sandip等(2015)对孟加拉国银行信贷进行研究,认为普惠金融对穷人有着积极影响。Tawfique(2016)指出普惠金融的首要目标是为“无法取得银行信贷者”提供融资渠道。Adeola等人(2017)在对尼日利亚1981-2014年间小额信贷研究的基础上,得出增加小额信贷供给可以促进普惠金融发展[4]的结论。国外关于科技金融的研究起步较早。Gurley(1960)认为,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系统有助于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Hicks(1969)指出,工业革命不是技术创新直接作用的结果,而是金融革命的结果。Carlota Perez(2002)描述了技术创新与金融资本的基本范式:风险投资家投资于新技术领域以获取高额利润,继而出现了金融资本与技术创新的高度耦合,从而导致技术创新的繁荣和金融资产的几何级金融科技利用其科技优势,为普惠金融的推广助力。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20日前 ——完成基础材料收集整理,列好写作提纲;
2022年3月17日前——完成初稿,等待老师指导,并作调整、修改;
5. 参考文献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