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谈判制度在中国的困境研究开题报告

 2022-07-17 13:56:15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自英国学者韦伯夫妇首次提出以来,集体谈判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已有150余年的历史。发展至今,集体谈判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公认的调节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和国际惯例。但是,从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集体谈判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都要受到各国特定经济、政治、历史、法律、文化背景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并最终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制度模式。因此,尽管集体谈判制度已经成为调节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的准则和惯例,但却并不存在一种标准化的普遍适用的集体谈判模式。近年来,随着劳动关系的市场化和集体化转型,我国也在进行中国语境下的集体谈判制度探索。

随着我国劳动关系集体化转型的趋势出现,劳动争议的性质由以权利争议为主发展到利益争议凸显,这对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劳动关系的若干主体都提出了挑战。集体谈判制度作为调整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矛盾的核心制度,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工会、雇主和政府三方面存在的问题却使集体谈判的效果大打折扣。

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当前劳资矛盾愈加凸现,群体性事件频发,集体劳动争议数量和规模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造成劳资冲突的原因很多,但根本原因是劳资之间利益关系的不平衡。因此--我们有必要从劳资双方的角度来研究该制度在中国的困境及其优化路径,以达到集体劳动关系的内在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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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第一部分 集体谈判制度的兴起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

介绍集体谈判制度的兴起及主要模式

分析集体谈判制度对劳资双方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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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

集体谈判的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学者韦伯提出的,他认为,在无工会组织的行业,劳动者个人并没有与其同伴进行交流。为了出卖劳动力,劳动者个人不得不与雇主进行艰难的个人交涉但如果工人们团结起来,其弱势地位将会即可得到改变 雇主也无需再分别与每个雇员签订一系列的个别劳动合同。2007年6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广泛审视了将集体谈判权视为一项人权的理由,认为集体谈判权通过给予工人机会,使其足以影响其工作地点的选择,从而获得他们对工作(他们生活的重要部分)的影响力,增强了工人的人格尊严、自由和自主权。

林德贝克和斯诺尔两位经济学家在20世纪80年代提出内部人--外部人模型,借此模型,把己经在企业就业的员工称为内部人,把外部劳动力市场上的失业者和工作搜寻者称为外部人。从内部人的态度来看,如果企业做出的决策引起内部人的强烈不满,考虑到下一个对象可能是自己,因而内部人会团结起来采取一些联合行动,甚至不惜以降低劳动效率的方式来发泄不满,阻止企业的决策执行。解雇现有职工和到外部劳动力市场新招聘员工都要耗费较多成本,又由于劳动力替换成本的存在,导致企业已经雇佣的员工客观上拥有某种优势倒逼企业愿意展开集体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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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10.15-2006.11.15:结合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和个人兴趣,选择毕业设计题目。

2、2006.11.16-2022.01.10:在研读有关文献的基础上拟定研究思路,写出开题报告。交导师认可签字。

3、2022.01.15-2022.04.11:进一步检索文献,整理分析资料,消化吸收他人研究成果,根据原计划开展分析、设计并结合毕业实习实践写出论文初稿以及外文资料的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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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 罗燕,宋小川.体面劳动背景下我国集体谈判制度的构建[A].《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003-3947( 2012) 05-0026-10.

[2] 程延园.集体谈判制度研究[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38.

[3] 常凯.罢工权立法问题的若干思考[J].学海,2005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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